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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三门峡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马建刚通讯员闫晓依)“警察同志,我家院里着火了,现在浓烟滚滚,请你们快来帮我灭火!”3月3日16时许,辖区居民王某在电话中紧急地向三门峡市陕州区公安局观音堂派出所报警求助。
接警后,该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赶往火灾现场,到达后发现王某堆积在屋中的秸秆着火,还有围观群众。由于着火点在居民房屋中,附近有易燃物堆放,且临近铁路轨道,当日又有风力,火势随时可能继续蔓延,引燃周边房屋,滚滚浓烟可能影响过路火车的通行,情况十分紧急。民警、辅警立即疏散围观群众,不顾个人危险,顶着浓烟和高温冲进现场灭火。经过半个小时的奋战,大火逐渐被扑灭,现场未发生人员伤亡。为确保火灾现场的绝对安全,民警、辅警再次进行仔细检查,防止大火复燃,消除安全隐患。
经调查,民警得知是王某认为这些秸秆占地方,便就地焚烧,没想到引起了大火。民警现场向群众宣讲消防安全知识,增强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提升自救自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随后,民警对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说明铁路附近是禁止焚烧杂草和垃圾的,因为燃烧引起的黑烟会直接影响司机视线,轻则逼停列车,重则将造成列车颠覆的事故。王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一定吸取教训,再也不会轻易焚烧可燃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