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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驻马店讯“检察官给俺村百年古柿树挂上了‘保护牌’,今后就没人敢破坏和倒卖了……”近日,泌阳县检察院检察官来到铜山乡山涯村,对古树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回头看”时,该村70多岁的苏德友拉着检察官的手连声感谢。
今年1月初,该院检察官在工作中发现,该村20多棵具有上百年树龄的古柿树,因管理不善,有的树皮被烧,有的被采挖倒卖,这些古柿树急需保护。该院检察长刘燕在听取情况汇报后高度重视,立即要求公益诉讼部门按照有关程序立案办理,主动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合力推动解决古树保护问题。
1月16日,泌阳县检察院依法向负有监督管理保护职责的泌阳县林业局、铜山乡人民政府发出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对该村20多棵百年古柿树挂牌保护、列入泌阳县古树保护名录,对村民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保护好百年古树群,叫响“山涯又见柿子红”的乡村旅游品牌。
收到检察建议后,泌阳县林业局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派出林业技术推广站工程师,对山涯村古柿树进行普查,按程序列入泌阳古树保护名录,挂牌予以保护。铜山乡人民政府对山涯村古树群周边环境进行了综合整治,明确了古树保护管理员。泌阳县森林公安局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对破坏、倒卖、毁坏古树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刘燕表示,下一步,泌阳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林长+检察长”机制,持续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形成“行政监管+司法保护+群众自觉”合力,为美丽泌阳贡献检察力量。(马莉冉陈书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