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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通讯员李浩胜)“检察机关公正办案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严肃性,也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日前,在鲁山县检察院举办的在校生明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拟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上,听证员袁某某说。此次听证会由鲁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建广主持,同时邀请人大代表、值班律师、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参加。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严格按照程序介绍案情,出示主要证据,并阐述拟不起诉的理由和依据。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表示,犯罪嫌疑人明某某能够真诚悔罪,主动退赃,自愿认罪认罚,且是在校学生,平时表现良好,检察机关能够做到宽严相济,最大程度地对其进行挽救、教育、改造,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拟不起诉处理的决定。
冯建广表示,此次不公开听证会的举行,是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具体举措,也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的具体体现。今后,该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努力促进司法公正,不断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水平和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