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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近日,西峡县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到内乡县法院巡回开庭审理一起环境资源行政案件,拉开了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审理的序幕。
2022年11月,内乡县自然资源局以非法采挖矿产资源为由对郭某进行行政处罚,而郭某则认为该行政处罚缺乏事实依据,应予以撤销,遂于2023年1月向西峡县法院提起诉讼。
西峡县法院高度重视环境资源类集中管辖案件,为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实,承办法官在开庭前深入涉案矿产资源所在地进行实地调查;同时,为了方便当事人参与庭审,决定采取巡回审理的方式前往内乡县对此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两个小时的庭审中,双方充分展示证据并发表意见,但就是否超过起诉期限仍有争议。为了更好地实质性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决定休庭,待查明案件事实后依法裁判。
据了解,西峡县法院环境资源法庭自挂牌以来,立足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审判职能,持续强化责任担当能力,努力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刘震王晶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