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荐稿记者博客联系记者
本报洛阳讯洛宁县正好铅笔厂是由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和其丈夫共同创办。2020年5月,王某某因一笔订单被以假冒商标注册罪判处缓刑三年。
王某某在浙江执行社区矫正期间,正值铅笔厂二期扩建工程在即,公司管理出现困难。洛宁县司法局局长张正学与长水镇党委书记卫朝华得知这一情况后,当即协调与浙江省某社区矫正中心对接,办理王某某社区矫正执行地变更手续。王某某于2021年12月13日迁入洛宁县执行社区矫正。王某某回归为铅笔厂的管理注入了新的生机,企业年生产成品铅笔6亿支,产值6000余万元,为村集体经济增加收入35万元。厂内务工人员达400余人,带动留守妇女、弱劳动力群体500余人居家从事铅笔加工工作,实现“家门口”就业增收。
近年来,洛宁县司法局以正好铅笔厂为依托的“洛宁县安置帮教基地”重点接收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务工(代工),有效解决特殊人员安置问题,为实现“平安洛宁”建设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贡献力量。(杜明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