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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卫东区
明察秋毫 发出首份“到庭令”
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通讯员苗文充)日前,平顶山市卫东区法院在审理的追偿权纠纷一案中,发出首份《当事人本人到庭令》,要求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庭参与法庭调查,以便于法院准确查明案情,依法公正裁判。
该案系原告主张其代偿劳务费引起的追偿权纠纷案件,案件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多个法律关系,多笔款项相互交织,第一次庭审时双方均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代理人对一些案件细节问题不甚清楚,需要庭后向当事人核实予以回复,导致查明案件事实难度很大。
庭审后,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和复杂程度,为准确查明案情,承办法官制作《当事人本人到庭令》,分别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并依法告知其如不按期到庭的法律后果。
庭审时,双方当事人均到庭,一方从外省赶到法庭参与庭审,分别签署了《当事人如实陈述保证书》,对法庭需要查明的事实均当庭予以回复,对一些细节问题进行了举证质证和交叉询问。通过双方当事人的当庭陈述,法庭依法查明了案件基本事实,获取了当事人亲历的具体细节,下一步将依法公正裁判。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庭,就案件有关事实接受询问。在询问当事人之前,可以要求其签署保证书。保证书应当载明据实陈述、如有虚假陈述愿意接受处罚等内容。当事人应当在保证书上签名或者捺印。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拒绝到庭、拒绝接受询问或者拒绝签署保证书,待证事实又欠缺其他证据证明的,人民法院对其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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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
以儆效尤 200余人旁听庭审接受廉政教育
本报鹤壁讯(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杰通讯员李惟静)近日,淇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丁武军担任审判长,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郭某贪污一案,鹤壁市政府、市纪委监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纪委监委、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等单位共计200余人到庭旁听庭审,现场接受廉政警示法治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3月至2016年12月,被告人郭某在任鹤壁市社会保险中心信息科科员,负责河南省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维护期间,利用为鹤壁市社会保险中心参保科维护电脑软硬件以及解决系统问题的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后违规操作社保系统为8人办理企业养老保险费补收到账业务,并将上述8人委托其代为补缴的养老保险费共计25万余元人民币据为己有,未上缴社保基金专户,后将该款用于个人购房、家庭及日常开支。被告人郭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丁武军对旁听人员发出劝诫:“我们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必须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切实认清腐败危害,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格遵守纪律规矩,不越红线、不碰底线。”
案件经合议庭评议,将择期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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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
协同共治 打造黄河流域公益诉讼特色品牌
本报开封讯近日,开封市检察院、开封市龙亭区检察院、开封第一黄河河务局联合召开公益诉讼检察助力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座谈会。开封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晓明,龙亭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姗川,开封第一黄河河务局局长潘佳良等参加座谈。
王晓明说,要充分发挥基层法律监督联系点的能动作用,立足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保护黄河流域沿线生态环境和自然、历史文化资源,与河务部门携力守护黄河安澜。同时总结检察机关在黄河“清四乱”专项活动中的优秀经验,稳步推进《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落实,深耕沿黄优质文化资源沃土,发挥“五点一线”联动作用,协同共治,着力打造黄河流域公益诉讼特色品牌。
座谈会上,张姗川就开封市检察机关以黄河(开封段)沿线五个县区基层法律联系点为支撑建立的“五点一线”联动体机制作了说明,针对黄河柳园口段河堤以北区域内部分文化资源保护不力的现象提出整改建议,并表示要大力推进“柳园口基层法律监督联系点”的法治宣传和法律监督职能的落实。 (李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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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颍县
以小见大 治理问题窨井盖有成效
本报漯河讯“临颍县检察院从窨井盖这个小切口入手,解决民生问题,效果很好。这种务实作风,望继续发扬。”这是近日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临颍县委书记余伟对临颍县检察院报送的检察信息上的批示。
该院凝聚内部合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打破部门壁垒,刑事检察着力打击犯罪,公益诉讼部门全力配合,协调推进涉窨井盖问题的综合治理。该院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衔接,就涉窨井盖刑事案件进行专题研讨,构建提前介入、定期会商、快速办理的协作机制:加强与城管、住建、供水等部门协作,共商治理对策。
该院协调城市管理部门,通过梳理信访信息、拉网式排查、专项调查等形式摸清涉窨井盖安全问题底数,深入了解窨井盖安全问题,掌握窨井盖产权单位情况及窨井盖安全现状等“第一手资料”,聚焦医院、小区、背街小巷等非公共区域窨井盖治理问题。
2022年以来,临颍县检察院先后多次与县城市管理局会商沟通,推动全县窨井盖问题综合治理。截至2023年2月,临颍县检察院与该县城市管理局协商解决窨井盖治理问题4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7次。 (张丽霞丁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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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县
实地勘查 挡光问题解决了
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王晓磊通讯员闫晗)近日,在中牟县韩寺镇大洪村的田埂上,两村民握手相视而笑,周围的人们不约而同鼓起掌声。这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事情要追溯到十几年前,校某在李某的责任田西边栽种了一些杨树。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杨树树围已经达到了一米多,给李某的责任田造成了损失。对此,李某多次找校某沟通,希望对方能将6棵杨树伐掉,但是校某置之不理。无奈,李某将校某诉至中牟县法院。
承办法官王云单接到案件后,决定前往杨树所在地勘查。考虑到李某和校某是同村村民,秉着调解优先的理念,王云单邀请了当地司法所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村的村党支部书记、民调员一起前往。
一行人到达涉案田埂时发现,校某所种的6棵杨树遮挡李某责任田的阳光。通过沟通,王云单一行人了解到校某和李某因为这6棵杨树,还起过其他的小纠纷。
了解了症结所在,王云单一行人开始“对症下药”:民调员和村党支部书记在田埂上以话家常的方式对校某和李某进行开导,王云单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则从法律角度对校某进行劝说。两个小时后,校某的态度逐渐转变,表示愿意砍伐那6棵杨树。随着李某和校某在调解协议书的签字,这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得以在诉前成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