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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鹤壁讯(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杰通讯员杨安慰)为消除校车安全隐患,2月20日,鹤壁市鹤山区检察院联合区教育体育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鹤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鹤山大队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内运行校车进行安全“体检”,杜绝校车“带病上路”。
据了解,目前辖区内有校车的学校为5所幼儿园,在册校车13辆,尚在正常运行校车9辆。当天上午,联合检查组在鹤山区检察院召开校车安全专项整治推进会,与会单位分别从校车安全管理职责、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校车审批程序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方面进行详细沟通,同时,结合辖区实际,就如何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建言献策。
会后,联合检查组先后到相关学校及通过上路检查、查看台账、现场访谈等方式,对校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解,重点就校车是否符合安全运行条件、校车驾驶人资格是否合格、校车是否按照审批路线行驶、是否在规定时间内运行、校车标牌及保险是否过期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最后,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违法行为,联合检查组要求学校落实校车安全主体责任,立整立改,坚决消除校车安全隐患。
下一步,该院将立足检察职能,能动履职,加大与各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真正做源头监管、源头整治,共同治理校车安全问题,杜绝违法行为发生,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