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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鹤壁讯(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杰通讯员姜耀庆)为深入贯彻落实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2月20日,鹤壁市鹤山区检察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辖区农资销售经营商户开展农资产品安全线索排查、调查活动。
“店里售卖的农药、化肥有销货台账吗?有没有进货凭证,有没有部门定期监督抽查……”活动中,检察干警重点查看了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生产销售相关许可证、检验检测报告、销售价格是否合理,包装是否规范,标签内容是否规范,是否有假牌子、假产地、假厂家,农资产品是否过期等情况,确保销售的农资产品源头可溯、去向可追、问题可查、风险可控。
针对发现的部分商户存在未按要求建立采购和销售台账问题,检察干警现场向经营商户宣讲了涉农法律法规及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增强农资经销户法律意识,促其合法经营。针对职能部门在农资销购管理中未依法履职的行为,该院及时督促其加强对农资经营商户的日常监督和规范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下一步,鹤山区检察院将以农资安全为切入点,以点带面,围绕农资供应、农村饮用水安全、耕地保护、乡村环境保护、运输道路畅通等领域,集中摸排问题线索,对所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整改,以能动履职为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