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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驿城区检察院打造的“公益诉讼林”在胡庙乡王庄村东山上,这是该院开启“刑检不起诉+公益诉讼”办案模式后的首次有效尝试。
近日,该院检察官和当地林业部门人员在林间巡视,认真查看林木长势和养护情况,150多棵泡桐已吐露新芽。
今年2月初,驻马店市驿城区检察院在审查两起滥伐林木案件时,发现17名犯罪嫌疑人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违法滥伐林木,可能对自然环境造成破坏,该院公益诉讼部门及时介入。
检察官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分别约谈了两起案件的17名犯罪嫌疑人,指出其违法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告知其行为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并要求其对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补种同等价值的树苗。嫌疑人表示愿意补种树苗,并当场签署了保证书。
考虑到涉案伐树现场已无复植补种条件,该院研究后,决定在该区另寻一片合适地点设立“公益诉讼林”,可以长期进行生态修复活动。
2月8日,检察官与来自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特邀检察官助理一起对3处荒山地进行了实地考察,最终确定了“公益诉讼林”选址——胡庙乡王庄村东山。该院委托林业部门出具了植被恢复专家意见,建议树种宜选择火炬松、马尾松、麻栎、刺槐、泡桐等。检察官立即将该意见通知到嫌疑人,并带领嫌疑人到“公益诉讼林”实地查看,制订植树计划,在次日进行了补种。
2月10日,该院邀请7名听证员参加这两起滥伐林木案的公开听证会。听证员在充分听取检察官的意见后一致认为,嫌疑人对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及时修复,司法机关应当给予足够的包容,符合不起诉条件。
2月13日,该院召开检委会经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决定对符合不起诉条件的部分嫌疑人作不起诉处理。
该院公益诉讼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公益诉讼林”既修复了生态、绿化了环境,又能给当地集体组织带来一定经济效益。该院将把“公益诉讼林”作为一项长期工程坚持下去,为驿城区打造生态宜居家园增绿添彩。 (赵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