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荐稿记者博客联系记者
□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通讯员王毛生王鹏飞
“好好‘晒暖儿’,好好拔节抽穗,长出个好收成!”进入春季,天气暖和起来了,平顶山市湛河区曹镇乡李庄村村民李某站在田头,一想到麦子能够茁壮成长,他就喜不自胜。
2月21日,李某专门向湛河区司法局曹镇司法所所长郑彦鸽致谢:“郑所长,谢谢您啊!那两棵大杨树一‘杀’,今后俺种的庄稼就不会再受影响了!”
20多年前,陈某在自家地头种了两棵速生杨树,旁边就是李某的地。树越长越高、越长越大,逐渐影响了李某地里庄稼的采光和生长。李某要求陈某把树伐了,但陈某始终不答应。郑彦鸽了解情况后,立即到田间实地查看,并与李庄村民调员温建一一起调解。经过多次做工作,最终陈某依法将那两棵大杨树伐了。
近年来,湛河区不断完善法律维权工作机制,畅通法律维权渠道,扎实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该区制定并公示了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0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04个,并为各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实现法律服务平台全覆盖。去年以来,全区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8件,挽回经济损失218.37万元,其中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34.47万元。
该区以群众的法律需求为导向,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培育“法律明白人”,助推乡村法治建设。目前,该区共有“法律明白人”64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