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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安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朱广亚通讯员赵晨光张驰)近日,被告人冯某(化名)站在法庭上作最后陈述时,因酒后冲动连闯两祸的他早已追悔莫及。说到动情之处,这名年逾不惑的男子汉在大庭广众之下也不禁流下泪水,但法律无情,悔之晚矣。
法庭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冯某与朋友聚餐醉酒后乘出租车归家,当他下车步行来到自己所住小区大门口时,随身携带的门禁卡意外失灵,着急回家的他便从道闸机与门口缝隙处挤进大门,不料衣服蹭上了刚粉刷过的大门上尚未干透的红油漆,并为此与物业管理人员发生激烈争吵。回到家后,冯某越想越气,于是跑出家门,驾驶一辆白色轿车强行将小区内两处道闸机撞坏泄愤。冯某酒醒后直呼后悔,立即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鉴定,当时冯某体内乙醇含量为129.9mg/100ml。
该案由安阳市文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文峰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冯某醉酒后逞强耍横,发泄私愤,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和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提出的量刑建议予以采纳。同时,鉴于被告人犯罪后投案自首,积极赔损,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判决,被告人冯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两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