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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现场
□河南法制报记者吴倩/文图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那么如何在检察工作中抓好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即日起,省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处在本报及主流媒体重磅推出“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系列访谈,聚焦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主题,围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紧盯“争先进、创一流”目标,邀请省检察院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介绍近期本部门、本条线的重大工作举措及工作成效,进一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向社会各界集中展示新时代河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作为新成效,以检察工作现代化助力现代化河南建设。
新时代新征程新发展。民事检察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联系最紧密、最全面、最充分的一项检察业务。河南检察机关如何坚持人民至上,做实精准监督,依法能动履职,推动民事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用心用情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在精准监督虚假诉讼、有效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方面又是如何“亮剑”的?今天我们邀请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李俊香为您一一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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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等一系列民事法律法规相继颁布,您能不能为我们简要介绍一下,第六检察部在新时代背景下是如何履行监督职责的?
李俊香:好的。第六检察部的主要职责是为保障民事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依法对法院的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并依法开展民事支持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的颁布实施为民事检察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利契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对加强民事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在监督履职中,我们始终坚持以精准监督为指引,不断提高监督能力,持续提升监督质效,努力实现监督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用心用情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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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您刚才提到“坚持以精准监督为指引”,那第六检察部是如何实现精准监督的?
李俊香:我们在办理和指导各地办理民事监督案件时,严格把握法定性和必要性相结合的标准,妥当选择依法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的方式,持续提升监督的精准度,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实现精准监督:
一是提升提请抗诉案件质量。今年,我们继续将对2022年市分院提请抗诉案件采纳情况进行分析通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上下级沟通,逐步统一全省监督标准和尺度,提高办案质量。
二是提升民事再审检察建议质效。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对全省再审检察建议未采纳案件,逐一组织质量评查,查找共性问题,提出改进举措,形成专项分析报告,该项工作经验连续两年被最高检第六检察厅转发全国。我省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位居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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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您刚才介绍到第六检察部负责民事诉讼活动监督,我们留意到,2021年两高、两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请问虚假诉讼监督与第六检察部的职能有关吗?有什么具体的监督措施?
李俊香:近年来,民事案件中虚假诉讼频发高发,虚假诉讼监督也成为民事检察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我们加强与公安、法院等单位的协作配合,多措并举,指导全省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惩治力度。
一是抓好最高检五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最高检发布针对虚假诉讼监督的五号检察建议后,第六检察部结合我省实际,迅速研究制定了“八条措施”,指导各地做好贯彻落实,严肃查处虚假诉讼。
二是深入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落实最高检工作部署,注重深挖细查虚假诉讼案件背后的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并及时移送,实现对事监督向对人监督的有益延伸。
三是加强联合查处机制建设。我们积极联合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四家单位会签了《关于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若干意见》,形成防范和惩处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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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关于民事支持起诉,您能不能为我们详细介绍一下这项业务的由来,以及第六检察部的具体做法?
李俊香:从近年来检察机关的办案实践来看,支持起诉的对象多为相对弱势、困难的一方,特别是诉讼能力明显偏弱的群体。民事支持起诉有效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成为“检察为民办实事”的生动实践。
2022年4月,第六检察部制定下发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决定自4月至12月在全省开展民事支持起诉专项活动,推动各地积极履职,有效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2022年全省民事检察部门共受理案件1286件,经审查共支持起诉1141件,同比均增加13.4倍。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449件,法院同期采纳支持起诉意见987件,同比增加13.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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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通过您的介绍,我们了解到近年来河南民事检察工作打好组合拳,聚力谋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请您为我们介绍一下下一步在“做强民事检察”方面还有什么具体打算?
李俊香:我们刚刚开过工作谋划会,今年拟开展的重点工作有:一是进一步优化生效裁判监督,切实提升办案质效。充分发挥公开听证、员额联席会议等机制,规范提请抗诉案件办理程序,做到“敢抗”和“抗准”相统一。二是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与法院等相关机关协助,通过检察和解,以案释法,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注重发现类案中存在的普遍性社会治理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有效参与社会治理。三是以大数据赋能虚假诉讼监督,在金融、虚假仲裁公证等领域组织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加大依职权监督力度,助推社会诚信建设。四是围绕保经济、保民生、促稳定目标,组织开展涉民企民生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做实民企平等保护、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五是继续推进民事支持起诉专项活动,以优秀案例、典型经验引领示范,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凝聚合力,以“我管”促“都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