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荐稿记者博客联系记者
本报漯河讯2月15日,随着当值审判长、漯河市源汇区法院院长张永辉敲响法槌,一起土地复耕引发的检察院诉乡政府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公益诉讼案当庭宣判。源汇区检察院检察长赵大伟出庭公诉,行政机关有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2022年9月,源汇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某乡一练车场占用一般耕地3亩且未办理审批手续,属违法建筑,遂向乡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10月13日,乡政府书面回复称已依法责令违法占地人于15天内拆除地上附属物,清理砖渣,达到复耕条件。同年11月29日,该院回访发现该练车场仍存在,认为乡政府怠于履行职责,可能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遂将其诉至法院。
庭审中,该院负责人宣读公益诉讼起诉书,并与被告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辩论,双方分别就起诉的事实、理由和证据逐一说明。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张永辉宣布休庭,并组织合议庭成员对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判决结果等进行合议,随后当庭宣判。
据悉,通过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属当地首案,也是该区法检两院在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颁发后的积极探索。张永辉表示,严格管控耕地用途,守牢耕地红线,通过司法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否定性评价,有助于支持政府依法履行监管职能,切实维护法治权威。(宋庆党陈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