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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光不负,农时不误。2月16日,洛阳市洛龙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联合区农业农村局、洛龙公安分局,组织人员深入农资销售点开展专项监督活动,针对发现的问题即时提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行监管职责,从源头上保障农资农产的质量安全。
陈卫军刘亚雯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