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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三门峡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马建刚通讯员赵奔宇)近日,三门峡市陕州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胡爱国再次来到安国寺查看文物保护工作整改进展情况,看到寺内钟楼墙体已采取临时加固并安装护栏网围护,周边环境也已焕然一新,胡爱国更加理解了公益诉讼的意义。
日前,该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发现安国寺存在年久失修、周边环境脏乱的情况,寺内钟楼在雨季中出现地基沉陷,墙体有多处裂缝。该院立即对此事进行公益诉讼立案。
经办案检察官现场查看和询问当地部门了解情况,该院针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否应进行国有资产登记管理问题,召开公开听证会进行分析论证,并听取了宗教管理部门的意见,依法查明安国寺属于国家指定保护的古建筑类文物,2013年被公布为第7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未进行宗教活动场所登记,未进行国有资产登记管理,无管理组织和所属宗教团体,处于“无主”状态。
该院随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区财政局履行国有文物资产登记监督管理职责,建议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安国寺文物登记造册,纳入国有资产登记管理。相关部门立即整改,对安国寺文物逐项登记造册并录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对钟楼进行临时加固,并向上级文物主管部门报告,立项评估,实施保护工程,谱写了安国寺文物保护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