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长任审判长 公开审理行政案件
日期: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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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信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杨占伟)2月9日,信阳市平桥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某企业诉信阳市平桥区某职能部门工伤认定一案。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楷永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
张楷永依法组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辩论,对被诉行政职能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法律适用是否正确等进行全面审查,引导各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整个庭审过程重点突出、张弛有度、严谨有序,各方当事人在法庭上充分表达了意见。庭审充分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促进了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人员表示,院长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疑难复杂案件,既有利于发现行政审判工作中的新情况,又有利于总结审判工作经验,从而更好地规范和指导行政审判工作。旁听法院庭审,不仅“零距离”了解了法院的庭审流程,还增强了自身法治意识,为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