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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之举
召陵区
“1+1+2”机制注重源头治理
本报讯 近日,漯河市召陵区召陵镇一起因家事引发的分家析产纠纷,在当地法律顾问、民警、村干部、调解员、网格员长达9个小时的通力合作下,得以成功调解。这场调解是该区“1+1+2”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发挥作用的良好体现。
“1+1+2”机制,即一个综治中心、一项矛盾纠纷分级分层化解机制,法治宣传和心理服务两项融入,以此确保矛盾纠纷通过前端防控和源头化解消灭在萌芽状态。
在召陵区综治中心,公、检、法、司各部门力量聚集,融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为一体。“一村(格)一警”“一村(居)一法律顾问”“一村(居)一支人民调解员队伍”在该区持续深化。
该区打造了“网格首诊、村居坐诊、镇办接诊、区级会诊”矛盾纠纷分级分层化解机制。一般矛盾纠纷实行村(社区)责任制,镇级实行基层矛盾纠纷“两所一庭”联合调处,区级则依托漯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系统,实行矛盾预警、事务分流、信访化解、纠纷调解、结果反馈、指导督办等全流程在线办理。
召陵区以“法律六进”为重要载体和抓手,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同时,他们还把心理服务融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组建专业心理服务团队帮助当事人打开心结。 (李江蔓 石阳)
经验做法
新密市
“六说”工作法化解矛盾效果好
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王晓磊 通讯员 赵京亚)作为全国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新密市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当前六防六促,以“三零”创建为抓手,发动民警辅警到村(社区),收集排查各类风险隐患和矛盾问题,并和村民小组组长、村里有威望人员联动联调,化解矛盾纠纷,防范“民转刑”案件发生。
据悉,该所社区民警辅警经常深入自己管区内,收集社情民意,排查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按照“早排查、早发现、早控制、早调处”原则,及时有效开展疏导、化解工作。每起矛盾纠纷化解后,社区民警辅警都会回访。
“每起矛盾化解后,社区民警辅警都会总结研判。他们还在此基础上总结提炼出化解矛盾纠纷的‘六说’,即以案说情、以案说法、以案说防、以案说理、以案说德、以案说责。”该所负责人介绍说。
据悉,2022年,该所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4起,其中化解有可能造成有影响的案事件36起,没有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
调解现场
清丰县
大年初一,放弃团聚去调解
本报濮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李梦扬 通讯员 王艳华)1月22日是大年初一,也是万家团聚喜庆春节的日子。就在这一天,清丰县调解中心的“娟子工作室”负责人蔡娟却匆匆收拾行装,独自驾车11个小时,从远在浙江的老家赶回了清丰县。
原来,清丰县一名女子与丈夫发生纠纷后,一气之下于除夕当天独自离开婆家出走。
离家出走后,该女子越想越觉得委屈,就拨通了“娟子工作室”的热线电话。通电话时,该女子情绪激动,蔡娟静静倾听着,不时插话安抚着她的情绪。
挂断电话后,蔡娟担心该女子打不开心结可能会有极端想法,再三考虑后放弃了在家与亲人团聚,在大年初一驱车11个小时赶回了清丰。
蔡娟立即约该女子见面调解。一见面,蔡娟先为女子端上了提前准备好的一碗红枣粥。该女子感动地说:“想不到你为我家的事,在大年初一就赶了回来。”
蔡娟见状趁热打铁,一番耐心地疏导后,指出了该女子的不对之处,并给她讲了几个身边类似的家事纠纷案例。一番交流后,女子表示想通了,同意回家。
蔡娟送该女子回到家里后,详细了解了该女子的家庭情况,对夫妻双方又进行了劝说,并表示过了春节帮助该女子失业的丈夫找一份工作。夫妻俩连连向蔡娟致谢。
至此,这起感情纠纷得到化解。
司法助力
辉县市
判后释法
案款结了
本报新乡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穆智明 通讯员 吴京宇)近日,辉县市法院西平罗法庭审结了一起涉及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的案件,并通过判后释法明理,使当事人支付了案款。
原告冯某和被告杨某因琐事发生口角,继而引发打架事件,导致原告冯某受伤住院。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但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冯某诉至法院,法院进行了调查和审理。在充分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承办法官李静依法作出了判决,并在宣判后向当事人详细讲解判决依据的事实理由和法律规定。被告当场表示服判息诉,并在几天后主动到西平罗法庭,将赔偿款及诉讼费9000余元交给李静。
近年来,辉县市法院为提升服判息诉率,提高司法公信力,通过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判后释法答疑等工作,将审判和执行工作进行了有效衔接。在案件判决后,由承办法官开展释法答疑工作,针对当事人的疑惑耐心细致地分析裁判理由,讲解法律规定,用法理、情理相结合的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予以解释,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主动履行生效判决。
鄢陵县
数十次沟通案结事了
本报许昌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胡斌 通讯员 梁亚莉)“感谢鄢陵县检察院,感谢两位检察官!是你们帮助我们和对方协调沟通,最后达成和解……”近日,张某怀着对检察机关和承办检察官的感激之情,给鄢陵县检察院送去了一面写有“司法为民青天有鉴”字样的锦旗。
2019年10月2日,张某之女与男子魏某经人介绍相识,但未能办成婚礼,双方就彩礼返还问题引发纠纷。2021年,魏某将张某一方起诉至鄢陵县法院,请求返还彩礼。法院一审作出民事判决,认定女方应返还魏某彩礼8.2万元,并驳回张某一方的再审申请。张某不服,向鄢陵县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
鄢陵县检察院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认真审查并分析研判后认为,案件争议焦点在于彩礼数额,宜于通过调解解决。于是,他们数十次与当事人当面或者打电话交流,充分了解其诉求,并组织公开听证会,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方案。
最终,双方在承办检察官的见证下签订和解协议,女方承诺退还男方6万元的彩礼。同日,张某撤回了检察监督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