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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鹤壁讯(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杰通讯员宋凯云)近日,经河南省检察院交办,鹤壁市检察院指定,由浚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外地市涉嫌恶势力案件在该县法院公开审理。该院司法警察大队全员出动,组成八人的警力保障小组,全力保护公诉人出庭安全。
一是积极沟通,制作预案。该恶势力案件因为涉及面广、涉案人员多、案情较为复杂,庭审时间长,司法警察大队在接到出警任务后,积极与出庭公诉人组成的专案组沟通、协调,共同分析所有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一一研究对策,并制定了详细的保护公诉人出庭预案,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二是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因为庭审活动持续时间长,司法警察大队负责人及时请示院党组,在相对封闭的情况下与公诉人同出庭、同吃住。同时,提前制订“四定”(定人、定位、定责、定车)计划,提前制定出庭路线,对公诉人出庭的路线及周边环境和其他情况进行实地模拟演练。另外,商请法院相关部门设立出庭公诉人员出入审判场所专用通道,避开公诉人员与当事人、亲属、旁听等人员的直接接触,消除被告人亲属指责和围堵公诉人等不安全因素。三是健全机制,形成常态。《河南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履行职责暂行办法》实施以来,该院司法警察大队坚持依法、合理、规范的原则,主动作为,注重用警效果,健全用警派警制度,为该院执法办案等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警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