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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三门峡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马建刚通讯员王飞)马上就要过年了,生活费没有着落的王老汉郁闷又发愁。渑池县检察院女检察官范晓丽近日给他带来了好消息:“在法、检两院的共同努力下,你追索儿子的赡养费已到位,可以安心过年了。”
年已八旬高龄的王某,婚后生育三子一女且已结婚成家。妻子因病已去世多年,2013年因赡养纠纷王某将3个儿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3个儿子每人每月支付王某赡养费200元。其间,长子和女儿已承担相应的住院花费,且在日常生活中对父亲给予照顾。2022年初,因年事已高、疾病频发等原因,原判决的赡养费不能满足老人的基本生活需要,老人要求四子女增加赡养费用,遭到了次子和三子的拒绝。经村民调委员会多次调解未果。王某请求法律援助的同时,请求检察机关支持其起诉,向次子和三子追索赡养费和医疗费。
渑池县检察院受理后经审查,发现王某无经济来源,属老年弱势群体。办案检察官便前往王某家中实地查看走访,和村干部座谈,了解到王某患有多种老年疾病,近年来多次住院治疗,次子和三子未尽到赡养义务,亦未支付医疗费。
该院在收到申请一周内就向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支持王某向渑池县法院起诉并追索赡养费。
在法检两院的共同努力下,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次子和三子每人每月给付王某赡养费300元,每人自愿支付王某已经发生的住院花费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