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典实施为契机书写美丽河南法治新篇(专家点评)
日期:08-14
□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冬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魂和纲,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即将于8月15日全国生态日施行,宣告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开启“法典化”时代。为深入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法典,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相关决定,集中修改、废止一批涉及生态环境法典的地方性法规。此次法规清理不仅是对国家法治统一的政治响应,更是河南以法治方式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重塑升级的关键举措,对美丽河南建设具有深远战略意义。
以“法典”为标尺,推动地方生态环境立法从分散走向体系、从部分覆盖转向全面衔接。
法典打破部门法壁垒,系统化解了长期以来生态环境立法分散交叉、衔接不畅的积弊。我省紧扣“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的“三不”问题,对全省616部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排查,逐条修正冲突条款、补充衔接空白。这标志着我省生态环境立法在已有工作基础上迈入了体系化、精准化的新阶段,为全省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了协调一致、系统完备的法治基石。
以“守底线”为担当,为河南落实国家战略使命筑牢法治屏障。
河南是“三区四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此次清理同步谋划制定南水北调工程管护及供水条例、绿色低碳转型促进条例等11部新规,完善省际横向生态补偿和省内流域片区协作机制,为黄河安澜、一泓清水永续北上提供了制度化、法治化的长效保障,充分彰显了河南服务国家大局的政治自觉。
以“人民性”为底色,让法治的温度渗透进群众可感可及的日常。
法典将“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写入第一条。我省清理工作精准回应民生痛点: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加强餐饮油烟源头管控,修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加强新兴固废治理,修改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细化污染报告义务。这些“小切口”修改背后,是法治对人民群众呼吸、饮水、安居等基本环境权益的深切守护,让绿水青山从理念变为家门口实实在在的福祉。
河南以“打包”模式高效完成地方性法规清理,既节约立法资源,又在法典实施前完成对标衔接,是健全地方生态环境法规体系的新起点。
良法善治,久久为功。随着法典施行,法治力量将渗透进中原大地的每一次呼吸、每一寸土壤,美丽河南的新画卷也将更有生机活力。(本报全媒体记者林栋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