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郭海丽赵凤辉)数九寒冬,豫东平原越冬的麦田一派宁静。商水县袁老乡杨寨村种粮大户王新红走在田埂上,内心无比踏实。而在不久前,这片麦地还让他揪心不已。
“那可是27吨化肥,500多亩地眼看着要出问题,我心急如焚。”此前,王新红在该县平店乡某农资店购买化肥施用后,麦苗变得稀疏、长势明显偏弱。他多次往返于经销商和厂家之间,但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
“我们接到线索后,立即启动‘嵌入式’监督程序。”商水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立“日沟通、周研判”工作机制,立即全程介入案件调查。
“检验报告显示,小麦种子没有问题,是肥料有效磷含量不达标。”纪检监察干部翻阅案卷,调取执法记录仪相关视频、询问笔录和检测报告,对案件受理、抽样送检等环节“过筛”。随即向县农业农村局下发《监督提醒函》,并约谈企业负责人。最终,厂家按每亩176元标准,向王新红赔付8.8万元,并召回同批次问题肥料。
以此为契机,县纪委监委对2022年以来全县涉农投诉全面梳理,推动“超期未结、以调代罚”案件整改;推动县农业农村局出台《农业执法案件限时办结制度》,将“群众满意度”纳入执法人员年度考核;推动健全农资经营台账制度,加快农资电子追溯系统建设,建立农业执法与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联动协作机制。
“监督不是‘挑毛病’,而是推动问题解决,确保广大农民用上‘放心种、安心药、优质肥’。”商水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