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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日报

一堂“零距离”的法治课

日期: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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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云鹏

  “现在开庭!”12月3日下午,一声庄严的法槌声响彻郑东新区外国语学校九如路校区的报告厅。这不是模拟法庭,而是一场真实的刑事案件巡回审判现场。在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郑州自贸区法院”)以一场主题为“‘宪’在开庭·青春与法同行”的沉浸式法治教育活动,为该校数百名师生上了一堂生动深刻的普法教育课。

  现场审理的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起因是被告人搭乘网约车,因乘车琐事同网约车司机发生争吵,进而演变为肢体冲突,最终乘客将网约车司机打伤,网约车司机经鉴定为轻伤一级。随着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的层层推进,案件事实逐渐清晰。报告厅内座无虚席,学生们屏息凝神,专注聆听,严肃的氛围让他们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与司法的公正。

  当庭宣判环节,将整个活动的震撼力推向高潮。被告人悔恨的陈述、法庭庄严的判决,让抽象的法律条文变成了鲜活的案例,深深触动了在场学子的心。多名学生表示,这是他们第一次近距离接触真实的庭审,“很受震动,冲动打架的后果原来这么严重,法律红线绝不能碰。”

  “同学们,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它保障着我们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也规定了我们必须遵守的基本义务。就像刚才的案件,宪法保障每个人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触犯法律必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庭审结束后,刑庭干警黄雅雯化身为“老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阐释了设立国家宪法日的重要意义,讲解了与青少年息息相关的法律责任、年龄界限、校园欺凌防范以及扫黑除恶等法律知识。

  在互动环节,同学们踊跃举手,争相提问,“如果看到同学被欺负,我们该怎么做才是既帮忙又不违法?”“网络上的言语攻击算不算违法?”“年满多少岁需要完全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参加本次活动的干警们为同学们一一答疑解惑。

  本次活动,是郑州自贸区法院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积极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切实履行审判机关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在校园开庭,不仅是一次审判场所的迁移,更是一次法治理念的深度播种。郑州自贸区法院通过这种直观、生动、沉浸式的普法形式,打破了法律的神秘感,让宪法精神可感可知,让法治信仰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真正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为护航辖区青少年健康成长、构建平安和谐校园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