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虹宇
“上门做饭”“上门喂宠”“上门维修”……上门服务日益普及,“上门经济”快速发展,这是公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生活需求日渐多样化的生动注脚。不过,《法治日报》记者调查发现,部分“上门服务”也存在着隐忧。“上门换了俩灯泡,收费240元”、“150元配件敢要价899元”……某些上门维修服务因虚假报价等问题,不仅违背市场公平原则,更损害了消费者的基本权益。
维修市场乱象的背后,是新业态快速发展与监管、规范未能同步跟进之间的失衡。与传统的线下门店服务不同,上门服务具有地点分散化、过程隐蔽化、关系临时化的特点。交易发生在千家万户的私人空间,标准难以统一,过程难以监督,证据难以固定。“天价灯泡”照出的,不仅是无良从业者“一锤子买卖”的投机空间,更有服务新业态的监管盲区。
整治乱象,要形成监管合力。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企业及维修人员虚假宣传、涉嫌欺诈、强迫交易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惩罚,同时探索将行政处罚结果接入平台接单资格,对违法违规从业者实施“平台禁入”。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一方面,牵头制定细化的、具有参考性的维修服务标准规范和行业自律公约,明确区分上门费、人工费、材料费等,让每个服务环节和收费标准有章可循。另一方面,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培训计划,在提高从业者维修知识和技能的同时,也引导他们树立诚信经营理念,转向以“长期口碑”谋长远发展。
让“上门维修”成为“以人为本”的服务范本,需要各方协同,靶向发力。在线上,网站、短视频及中介平台要强化责任,审核广告投放方的相关资质、信用背景等,抬高准入门槛,过滤“三无”从业者,从源头压缩“李鬼”公司的生存空间。在线下,不妨严格筛选一批资质齐全、口碑良好的本地维修服务商,对外公布维修服务“白名单”,让群众“点单”省心又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