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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日报

助力灵活就业群体更好融入城市

日期: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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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10版:理论周刊·观点       上一篇    下一篇

  □张黎霞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十五五”规划建议强调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提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完善就业支持和公共服务体系,稳定和扩大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推动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作为灵活就业的主要力量,青年农民工骑手群体的城市化处境不仅关乎我国未来城镇化的整体进程,还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成色。

  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缺乏农村生活和农业生产的经验,他们受现代文明影响更深、更向往城市生活,对就业有更高的职业期待。但是面对现代产业对专业化技能要求的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的人力资本积累又相对滞后,因此在传统就业市场上处于相对边缘的地位。由于在传统劳动力市场上难以找到满意的工作,不少新生代农民工投身以骑手工作为代表的新就业形态。

  基于郑州、洛阳的青年农民工骑手群体调研发现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当前青年农民工骑手群体在参与城市化实践过程中往往会采取“迂回式”的城市融入策略模式,即基于进城意愿与进城能力的综合考量,在经济收入最大化、社会适应风险最小化与共享城市公共服务体系中找到一个相对最佳契合点,以较低的经济成本和文化成本的方式缩小与城市居民的社会经济地位差距。

  骑手作为一种新业态下衍生出的新职业,具有就业门槛低、灵活性强的特点,使青年农民工骑手群体在劳动中积累经验、锻炼自身和建立社会关系,构建起支撑其在城市长期稳定生活和完成市民身份转变的资源保障。然而,城市公共服务资源、社会保障制度、就业政策等体制性障碍形成了对青年农民工骑手群体的一定程度上排斥,导致青年农民工骑手群体难以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权利,向上流动的社会空间被压缩。此外,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社会管理制度建构了青年农民工骑手群体的群体肖像,使其被城市当地居民贴上“农村人”“外来人”等身份标签,无法真正实现由“农村人”向“城里人”的身份转换。

  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青年农民工骑手群体平等享有市民权利。当前,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不足、享受不均,使相当一部分具备市民化潜力的青年农民工骑手群体依旧游离在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在就业创业、医疗卫生、子女教育、社会保险等方面与城市当地居民存在较大差距,极大地增加其在城市生活的成本和压力,客观上抑制了青年农民工骑手群体的城市融入进程。因此,在国家治理体系框架下,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青年农民工骑手群体平等享有市民权利,化解青年农民工骑手群体城市融入困境。一是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将青年农民工骑手群体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加强青年农民工骑手群体的社会保障配套和完善,不断打破城乡界限和制度壁垒,循序渐进地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逐步将青年农民工骑手群体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并通过提高参保精准度、提升服务办理便利化等措施,增强青年农民工骑手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取消与户籍制度相关的福利分配制度,确保城市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均等化。推动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剥离户籍制度的福利分配功能,将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与户籍制度分离开来,真正回归户籍制度本身只具有的登记和管理功能,有效缩小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获取上的差距。三是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的协同帮扶体系。提升青年农民工骑手群体社会融入水平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要以提高青年农民工骑手群体基本公共服务公平获取能力为帮扶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政府统筹、平台企业、社区、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青年农民工骑手群体帮扶体系,为青年农民工骑手群体更好地融入城市创造有利条件。

  构建新型监管体系,切实维护青年农民工骑手群体合法权益。随着数字经济向纵深化与广域化发展,数字平台日益成为对社会经济要素整合的主要形态和载体,数字平台灵活用工模式也应运而生,极大提高了劳动力资源配置效率,扩大了就业总量和规模,为大量进城务工人员创造了更广阔的空间和更多的就业机会。然而,平台企业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对青年农民工骑手的劳动过程进行管理与控制,使农民工骑手群体的劳动时间延长和劳动强度加大。同时,传统监管模式已不适应数字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导致监管部门对互联网用工平台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管手段和监管工具,无法精准识别和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鉴于互联网用工平台监管所面临问题的复杂性,需构建针对性强、科学高效、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特点的互联网用工平台监管体系,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青年农民工骑手群体合法权益。一是完善互联网用工平台常态化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从依法加强监管和有效防范风险的角度出发,创新完善监管模式和手段,不断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以高水平监管维护青年农民工骑手群体合法权益和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科学合理界定互联网用工平台主体责任,提升监管质效。依据互联网用工平台业务领域、利润来源有效划分平台主体责任,明确互联网用工平台在用工单位的身份验证、业务分包、劳动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治理责任,指导和督促互联网用工平台依法合规用工,积极履行用工责任,充分实现平台经济良性发展与劳动者权益保护互促共进。三是健全互联网用工平台监管问责机制,提升监管实效。要强化对互联网用工平台监管机构的监督,提高监管执法的有效性和可问责性,探索引入专门的第三方监管机构和设置监督专职人员,提高监督能力。

  提升话语权,增强青年农民工骑手群体的城市归属感。增强青年农民工骑手群体的城市归属感,从体面劳动角度来看,要给予青年农民工骑手群体足够的收入,使其劳动与收入要成一定比例。如果收入会不断增加,并能在城市立足,这样他们的城市归属感就会大大增强。要进一步规范青年农民工骑手群体职业,提供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一方面,从职业发展路径、学历提升、权益保障等多方面入手,不断提高青年农民工骑手群体自身素质。另一方面,充分调动行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开展职业技能教育的积极性,扩大培训供给,设定行业规范和职业标准,将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打造成普惠性强的民生工程。

  (作者单位: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