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废止1995年4月17日河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计划免疫条例》和1997年1月16日河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信访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