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监督监管更加全面有力,才能严防严管严控药品安全风险,坚决不让‘回流药’威胁公众健康。”
□潘铎印
11月2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公告,首次通过药品追溯码对假药、回流药“亮剑”。公告显示,通过对各地上传的药品追溯码开展分析,发现11个省份46家医药机构疑似存在复方阿胶浆的药品串换、回流药、假药等线索情况,要求相关医保部门进行核查,11月20日前向国家医保局上报核查结果。(据11月3日新华网)
近年来,我国医保制度持续优化,为广大患者购买药品提供了极大便利。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利用这一便利,变相回收患者享受医保报销后所购药品,再次销售,形成了所谓的“回流药”。
药品是治病救命的特殊商品,必须具备安全性和有效性。“回流药”脱离了药品储存必要的温度、湿度控制,质量难以保证。一旦使用,轻则无效,重则危及生命。今年4月,国家医保局等六部门联合部署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超量开药、超范围用药、倒卖医保药品等行为被列为整治重点。“回流药”严重威胁公众的用药安全,侵蚀参保人共同的医保基金,扰乱了正常的医药市场秩序,社会危害性大,无论涉案金额多少,都必须依法严厉打击。
杜绝“回流药”威胁公众健康,相关部门要加大对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一方面,严查药品购货渠道,严厉打击非法回收药品行为,斩断“回流药”背后的黑色利益链;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技术防范手段,强化药品追溯体系,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提升监管效能,实现医保数据的实时共享与联动监管;此外,有必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界定“回流药”及相关行为的违法成本,严惩涉及回流药的犯罪行为,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让监督监管更加全面有力,才能严防严管严控药品安全风险,坚决不让“回流药”威胁公众健康。
药品承载着健康的希望,正规科学的流通程序不容破坏。全社会都要提高警惕,坚决不向药贩子卖药,不购买来源不明、包装破损的药品,不要因贪图小利被不法分子诱导。要知道,如果多次或长期利用医保卡骗保倒卖药品,可能涉嫌诈骗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该积极参与到打击“回流药”的行动中,对发现的“回流药”非法交易行为进行举报,共同维护药品安全。在此基础上,有必要完善药品回收和处理机制,建立过期药品回收网络,对过期或剩余药品进行安全处理,避免过期或剩余药品非法流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