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谢谢你们啦!原来因为请假错过好多机会,这下好了,再也不用担心突然有生意了,剩下的刑期我会更好地配合矫正。”日前,社区矫正对象孙某拉着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检察院王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道。
据悉,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执行检察过程中充分能动履职,运用数字检察手段,通过大数据筛查,发现社区矫正对象孙某档案中有多次跨省外出的请假记录,经调查发现孙某系某民营中药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经营中因需要实地鉴定中药材品质和业务谈判,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经常性跨地市外出,同时在与孙某的谈话过程中也了解到因外出手续复杂有时会错过生意上的机会。全面了解情况后,该院干警立即与孟津区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联系并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对类似孙某的情况如何保证在高质量教育矫正的前提下确保其生产经营。会后,社区矫正中心在了解孙某真实情况后,告知其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申请办理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同时,孟津区人民检察院携同社区矫正中心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使其了解在社区矫正期间的权利与义务。最后,孙某仅用了三天时间就拿到了自己的经常性跨地市外出申请的审批。(冯玉洁周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