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护花”首部洛阳牡丹法规出台
日期:12-30
本报讯(河南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吉小平通讯员张艳艳)“洛阳地脉花最宜,牡丹尤为天下奇。”12月26日,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洛阳市洛阳牡丹保护与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明确《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作为洛阳的城市名片,“洛阳牡丹”在产业发展、城市提质、乡村振兴等方面起到关键作用。目前,洛阳市牡丹种植面积7.7万亩,拥有洛阳牡丹相关企业240多家,从业人员3.3万人,观赏、深加工、药用、衍生品四大类型产品340多种。
“《条例》是洛阳市对牡丹这项极具洛阳地方特色的文化名片制定的首部法规。”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杨劭春介绍,《条例》分为总则、种植与观赏园建设、产品开发与贸易、文化与传承、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七章内容,为加强洛阳牡丹保护管理,促进牡丹文化传承,打造“牡丹花都”,建设“北国花城”,推动牡丹及其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支撑。《条例》将以法治力量助力洛阳牡丹香飘万里,绽放世界。
据悉,在《条例》制定过程中,洛阳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洛阳牡丹保护与发展立法项目论证专题研究会、座谈会等,广泛听取市直有关部门、专家学者、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负责人意见,立法小组多次深入牡丹园艺基地、牡丹产业龙头企业调研,围绕牡丹种质资源保护、产业发展、文化传承等方面建章立制。
“洛阳牡丹不仅仅是一朵美丽的花,更是一个生态链、一座城,是诗和远方。”杨劭春表示,洛阳围绕“颠覆性创意、沉浸式体验、年轻化消费、移动端传播”理念,挖掘文化内涵,拉长产业链条,实现牡丹从品种保护、研发、旅游观赏,向精深加工、花卉及产品交易、文化创意等产业形态跨越,让“牡丹”“盛世”交相辉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