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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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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日报

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改革开放的河南实践)

日期: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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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14版:特刊       上一篇    下一篇

我省召开黄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进会暨协议签约仪式。

黄河生态廊道风景优美。

□曾泽

黄河宁,天下平。

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发出“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号召。

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为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着力保障黄河长治久安。

我省位于黄河“豆腐腰”,流域覆盖了我省生态脆弱、人口密集、产业集中的区域。推进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是河南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

近年来,省财政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等有关厅局,推动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从局部试点到逐步推广并取得积极进展,为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加强政策引导

确保机制落实落地

蓝图已绘就,关键在落实。

牢记“国之大者”,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确保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在河南建立起来、落到实处、见到成效,作为“决不能失信、决不能失败”的政治承诺。

为确保省域内黄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规范顺畅,省财政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先后印发了《河南省建立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方案》和《关于建立河南省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细则》。

细则拟定了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模板,明确了补偿基准、补偿方式、补偿额度、水质监测的基本要求及完成时限,为省域内流域上下游市与市之间开展横向生态补偿提供了参考。

今年7月份,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就省域内黄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召开推进会。沿黄有关省辖市政府作为责任主体积极推动,各地财政和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了大量基础工作,根据实施细则,市与市之间进行了多轮协商,建立市际间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并推动实施。

11月21日,滑县、长垣市、濮阳县签订了金堤河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12月20日,郑州市、洛阳市、三门峡市签订黄河流域(伊洛河)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焦作市、济源示范区签订黄河流域(蟒河、沁河)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这标志着黄河主要一级支流金堤河、伊洛河、沁河、蟒河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建立,实现了从无到有的突破。

“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的签订,将充分调动流域上下游地市治污积极性,有效促进流域内各地区之间的协作,形成‘保护责任共担、流域环境共治、生态效益共享’的工作新局面,必将有力推动黄河流域的可持续发展。”12月20日,在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召开的黄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进会暨协议签约仪式上,地市有关负责人表示。

强化正向激励

试点引导带动全覆盖

真招实策支持,真金白银激励,为黄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建立完善,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2021年以来,省财政每年安排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省级引导资金1亿元,对水质改善突出、良好生态产品贡献大、节水效率高、补偿机制建设推进成效突出的市县给予资金激励。

省财政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经过研究,选择伊洛河、沁河、蟒河和金堤河等5条黄河主要一级支流作为省内黄河流域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第一批试点,涉及郑州、洛阳、安阳、新乡、焦作、濮阳、三门峡和济源示范区等“七市一区”。

试点先行,将引导带动其他支流涉及的市加快跟进,建成省内黄河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2022年,濮阳市率先印发《濮阳市横向水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指导意见》,组织相关7个县(区)之间签订金堤河等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按照“早建早补、早建多补、多建多补”的原则,省财政对濮阳市进行资金奖励。

不只是省内。近年来,我省在省际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方面,也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2021年,河南与山东两省政府签署了黄河流域首份跨省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协议签署以来,我省在“水质达标、保优”上下功夫,黄河干流水质持续稳定达标,刘庄断面年平均水质稳定在II类。

根据协议要求,山东省及时足额兑现了我省补偿资金。黄河流域(豫鲁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的顺利履行,实现了两省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实施好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让跨区域水污染治理从“各自为政”变为“同舟共济”。河南与山东补偿协议的落实,将推动黄河流域加快形成责任清晰、合作共治的长效机制,促进省际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渐次铺开、落地开花。

提高政治站位

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

生态文明建设是“国之大者”。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要求,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把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抓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保护补偿部署要求的贯彻落实。

——算经济账,更算生态账。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推进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工作过程中,既要算经济账,更算生态账、政治账。地方是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的主体,各地要从实际出发,积极开展市际间协商谈判,已有相关工作基础的地市,要尽快签署补偿协议;暂未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地市,要借鉴其他地区的经验做法,主动沟通,加快推进补偿机制的建立。

——创新机制,拓宽领域。

对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要从流域的系统性、完整性出发,以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拓展补偿指标。对于水质相对稳定的地区,可因地制宜将水量、部分特征污染物等指标纳入补偿考核范围。不断拓宽补偿领域,加快探索森林、空气、湿地等生态环境要素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模式。

——明确导向,精准使用。

2021年—2022年,省财政安排了2亿元引导资金下达各地,由各地统筹用于黄河干支流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要充分发挥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强省级资金和地方自有资金的统筹整合,拓宽资金渠道,有效筹措社会资金,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切实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提供财力保障。

——携手共建,强化合作。

上下游地市财政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在推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过程中,要共同研究解决机制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合力推进流域治理。在沟通机制上,要畅通协商合作的渠道,建立常态化的沟通机制;在资金监管上,共同开展绩效评价、强化信息公开,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

横向流域生态补偿工作不仅要“破题”,更要“问效”。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督促引导各地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实干意识,推动协议落地生效,积极兑现协议承诺,及时清算补偿资金,不断探索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向更广范围、更深内涵、更丰富形式拓展,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