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能动履职 推动基层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日期:11-30
□杨新平
进入新时代,检察机关需要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强化能动履职,有效提升民事检察监督的质量和效果,以更好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事司法需求。
持续更新司法理念,推动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践行“客观公正”的理念。坚守客观公正立场,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又全力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践行“能动司法”的理念。积极、主动、创新地担当履职,主动对接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人社局等单位,摸排民事支持起诉线索,维护妇女、农民工等群体的合法权益。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主动监督、能动司法的意识大大提升。践行“精准监督”的理念。充分发挥类案监督作用,通过优化监督来强化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如针对未通知当事人和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网络司法拍卖事项、起诉状副本送达超期等情形,通过类案监督的方式来规范相关司法行为。针对涉及虚假诉讼的民事监督案件,充分运用民刑一体化办理机制,打通虚假诉讼案件的发现、移送、查处等环节,形成精准监督合力,切实提高办案的效率和效果。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加强与法院的联系沟通,增进共识,共建良性互动积极的法治共同体。与法院建立民事执行信息交换制度,相互通报民事执行和检察监督工作情况;推动建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联席会议制度,通过主动履职推动各方协作配合、同向发力,形成打击“老赖”的合力。
坚持司法为民,充分履行民事检察职能。强化案件质量,服务工作大局。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证据观念,充分发挥民事检察监督的职能作用,及时解决诉讼争议,化解矛盾,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积极开展检察公开听证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到案件办理中,促进决定更准确、说理更透彻,也让当事人在看得见、听得懂、感受得到的程序中解开“法结、心结、情结”。
支持民事起诉,保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联合劳动保障、残疾人保护、法律援助等部门,出台案源线索相互移送、多元化协同配合纠纷解决机制,实现实时沟通与信息共享,主动对接法院,协助困难群体依法诉讼,确保困难群体的权益真正得到实现和维护。
打击虚假诉讼,维护法律权威。探索推出民刑一体化办案机制,由同一检察官对虚假诉讼的民事监督、刑事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全面负责,一体办理。一方面运用侦查思维大胆行使民事检察调查权,及时调取证据;另一方面发挥民事检察监督了解案情的优势,指导公安机关围绕虚假诉讼犯罪迅速高效固定证据。(作者单位: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