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世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像保护大熊猫那样保护耕地”。平顶山市石龙区结合全省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案件以案促改工作,把撂荒地治理纳入监督整治重点内容,统一思想、全面排查、精准处置,复耕复种取得明显成效。
一、统一思想,强化组织领导
石龙区纪委监委在督导调研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图斑整治中,发现辖区内存在耕地撂荒问题。长期以来,平顶山市石龙区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粮食安全等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列入区纪委常委会“第一议题”、理论中心组进行专题学习研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握政策。及时向区委、区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得到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成立以区委书记、区长为双组长,纪委书记、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的全区撂荒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为撂荒地整治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先后3次召集农业农村、国土资源等部门进行深入研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推进撂荒地整治工作。
二、摸清底数,分类制定措施
一是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组织相关部门专业人员,会同各街道办事处和各村组网格长(员),对土地撂荒情况逐村、逐户、逐地块进行拉网式排查,现场测量确认、登记造册,明确地块位置、编号、户主、面积、土地性质、撂荒原因和时长等基本情况,以街道为单位分类汇总、建立台账、动态管理。据统计,全区现有耕地面积25458.9亩,撂荒地2125.5亩,占比8.3%。二是深究原因分类研判。石龙区地处浅山丘陵地带,属于资源型工业区,土壤贫瘠,群众耕种意识不强,加上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利用率不高等原因,造成撂荒地较多。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区纪委监委组织有关部门先后召开6次研讨会,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分类研判出处置措施,制定《石龙区耕地撂荒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的责任,由农业农村部门对各村撂荒地复耕复种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三是广泛发动构建机制。区委区政府每周召开一次专题会,区纪委监委持续督导检查,建立日报告、周调度机制,研究协调解决问题,保障整治进展成效。构建起区委区政府主导推动、区纪委监委督促指导、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办事处组织实施、村组群众和复垦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格局。同时,利用电视广播、农村大喇叭、宣传手册、悬挂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相关政策,大力营造撂荒地整治利用的浓厚氛围。
三、精准处置,全力复耕复种
一是由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牵头,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农户承包地撂荒整治。对于耕地面貌没有改变、耕作条件较好的撂荒承包地,由村委会提醒督促农户限期自行复耕复种;行动不积极的农户,由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发放提醒通知书,限期复耕复种或找亲属代耕代种,也可引导农户与村集体、农民合作社、种粮大户等签订托管协议,由协议方进行种植;拒不听从安排、撂荒承包地2年以上的农户,村集体可依法定程序终止土地承包合同,再进行合理安排利用。严格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对连续撂荒2年以上的耕地,未复耕复种前暂停各项农业补贴,待复耕复种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全区农户承包地撂荒面积794.9亩,已完成复耕656.6亩、复种651.5亩。二是由区国土资源局牵头、街道办事处配合对复垦项目新增耕地进行撂荒整治。近年来,石龙区实施了未利用地、工矿废弃地、残次林地、农村建设用地等复垦工程,复垦出的土地没有及时耕种。按照谁复垦、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工程移交和产权明确,避免出现管理空档期;工程已经完工的,尽快验收交付;已经交付村集体的,由村集体负责耕种;没有移交村集体的,由区国土资源局协调复垦施工企业负责耕种;因复垦工程质量问题,导致耕作条件差或无法耕种的,由项目业主单位责成施工企业进行整改,提升复垦质量,满足农作物种植基本条件。全区复垦土地撂荒面积1330.6亩,已完成复耕1094.6亩,复种1087.3亩。
目前,石龙区撂荒地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各街道、村组和复垦企业抢抓农时和有利墒情,全力开展复耕复种,已完成复耕1751.2亩,复种1738.8亩,复耕完成率82.3%。剩余撂荒地将于近期全部进行复耕整理,为明年春季农户种植做好准备。
(作者系平顶山市石龙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