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人民检察院:让“检察蓝”在红旗渠畔熠熠生辉
日期:10-28
□本报记者 李旭兵 本报通讯员 杨艳林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阳时的殷殷嘱托,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广大干警不仅牢牢记在心里,更扎扎实实落实在工作中。他们在红旗渠精神的映照下,续写着新的篇章。
林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渠润检察蓝,我护红旗渠”为主题,党组一班人发挥头雁引领作用,努力解决基层检察工作现代化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在基层办案单元,内生创先争优动力,养成求极致工作态度;在法律监督一线,树立高质效办理每一起案件的理念;在每一位检察官心中,根植“国之大者”情怀,守护地方发展稳定、守护人民幸福安康。
服务林州经济社会发展 护卫建筑业品牌
举世瞩目的“人工天河”红旗渠修成后,也锻炼出一大批能工巧匠,他们走出林州、走向全国,逐渐打响了林州建筑品牌,林州因此成为“中国建筑之乡”。
为护卫建筑企业、建筑工人和建筑品牌,2017年,林州市人民检察院专门成立一支建筑业办案团队,一体化办理涉建筑领域案件。自建筑业办案团队成立以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6件58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1件65人,受理立案监督案件11件11人,追赃挽损7923万元。
在审查逮捕黄某某涉嫌挪用资金、隐匿会计凭证罪一案时,该院检察官为服务建筑企业,实现案结事了,承办检察官向公安机关出具了《不批准逮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请求公安机关就该案的10个事项继续补充侦查。承办检察官远赴哈尔滨市,指导并监督公安机关完善证据,最终成功追回涉案资金7400余万元,切实维护了涉案建筑企业的合法权益。
服务“三农”助振兴 做到司法有温度
做实涉农检察工作,助力林州乡村振兴。林州市人民检察院注重守住群众“钱袋子”,当好农民工护“薪”人。
今年春节后,该院在办理一起涉农民工19人、拖欠薪资总额24万余元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时,立足农民工实际需求,充分运用释法说理、沟通协调等方式,促成农民工与用工主体和解,让19名农民工拿到了拖欠两年半之久的工资,并实现了办案“三个效果”相统一。
在红旗渠精神的指引和感召下,一年来,该院18名党员干警获安阳市“优秀办案检察官”“十佳公诉人”等荣誉,4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人才库,1名干警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第三批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5起案件被省院检委会研究确定为典型案例,2起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1起被最高检通报表扬。该院被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2022年度综合考评先进基层检察院,荣列全省基层检察院第一方阵,被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探索司法办案“三个效果”融合指导机制试点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