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韩春光
“这480万元,可解了企业的燃眉之急,非常感谢省委巡视组和区纪委、区法院!”
金秋时节,河南兆安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带领企业法务部等有关人员,给周口市川汇区法院执行局送来锦旗和感谢信。
瑟瑟秋风中,锦旗徐徐动,“讲述”着480万元工程款的曲折经历。这事还得从今年7月省委第三巡视组进驻川汇区开展巡视说起。原告河南兆安置业有限公司诉某公司委托代理合同一案判决生效后,被告仅支付500万元工程款,剩余部分迟迟未支付。今年7月上旬,原告把这一法院判决执行难问题反映给了省委第三巡视组。
企业的急难愁盼问题,正是巡视组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之一。接到反映后,省委第三巡视组对这个问题认真研判,于7月15日交办给川汇区纪委监委。
据介绍,由于该案件系周口市某企业2014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所引发的诉讼案件,时间周期长、涉及人员多,执行难度较大,曾引发涉案群众多次上访。为此,川汇区纪委监委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判案情。虽然区法院在执行中没有违纪违法情况,执行期限也未超期,但是对于河南兆安置业有限公司来说,却是待解的燃眉之急。所以有必要采取巡纪联动方式,不折不扣做好案件执行的“后半篇文章”。
随后,区纪委监委向区法院下发《监察建议书》。区法院迅速派出承办法官组建特执团队,与涉案双方法人充分沟通,寻求最佳解决方案。经过近30天连续作战,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今年9月13日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向河南兆安置业有限公司支付480万元尾款。
“《监察建议书》涉及的判决执行案,在法定期限内依照执行程序,依法依规于2023年9月15日按期执结。”9月19日,区法院向区纪委监委进行回复,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