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利宏置业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6日我局向你公司下达了《征收调整容积率补缴土地出让金决定书》,由于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太康县自然资源局领取,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94-6815019
太康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