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又出台新规定,自2023年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每年7月申报期申报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七月份,我们提前享受到了223万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红利,让我们更有底气拓展新的研发项目了。”河南澳柯玛电器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贾军强高兴地说。
科技型企业是创新发展的主力军,税惠政策能够为企业科技创新“撑腰鼓劲”。今年以来,商丘市税务部门精准聚焦企业急难愁盼,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经营情况制定针对性服务举措,通过“面对面”“点对点”的全方位宣传辅导,帮助企业充分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各项税惠政策,助力科技创新全链条、各环节提升,持续向高新、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税动力”。
“研发费用对我们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新政策推出后,公司提前享受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263万元,实现了政策红利提早兑现,为企业降本减负、稳定预期发挥了积极作用。”河南中沃门业有限公司经理郑威表示。
商丘市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主线,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持续加强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的跟进力度,辅导相关企业准确、及时享受政策红利,助力企业科技创新再上新台阶。” (吴成海 李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