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喆
近日,在天津某音乐节上,商户将市场售价1元左右的瓶装矿泉水分装后卖出十元一杯的天价。由于音乐节禁止观众带水入内,不少人口渴难耐被迫排队购买。相关视频曝光后迅速引发网友热议,有网民调侃道:他明明可以直接抢劫,非要给你杯水。天津市监管局随后表示,已将情况反馈给相关科室介入调查。
在黑猫投诉平台上,网友对音乐节的各种问题投诉不少,对水价售卖过高的吐槽早已有之。有人表示,曾有音乐节现场一杯矿泉水售价15元,还有更离谱的卖到了25元;200元买5杯柠檬水的经历也屡见不鲜。而那些10元1杯、15元1杯的矿泉水零售价一般在1元左右,可以说是实打实的“打劫”。
夏日炎炎,来音乐节和大家一起狂欢蹦迪,本来是为了释放焦虑和躁动,结果被迫买了10元一杯水,让人心里更堵了。大众的怒火和花的冤枉钱应由谁来负责?究其根本,是音乐节举办方人为制造了一个垄断环境,让供应商能利用禁止带水入场这一特殊优势,将大众基本需求品定价过高,侵犯了消费者以合理价格自由购买商品的权利,违反了公平交易原则。
矿泉水可以适当涨价,但不能涨到近乎“趁火打劫”的地步。在景区、音乐节和体育赛事等特殊场合,由于场地成本和运输成本,商品价格通常会略高于市场价,但这并不是一个能被滥用的借口,尤其矿泉水这样的刚需品,涨价幅度应该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同时,现场拆包分杯的形式,还可能存在违反经营者明码标价义务的嫌疑。
当商业行为脱离诚信原则,“打劫”式的垄断销售必定无法长久。作为商家,首先要做的是为消费者提供合适合格的商品和服务,而不是目光短浅只追求短期利润。明目张胆地将一元矿泉水卖十元,这种短视的做法不仅破坏了消费者的信任,还严重损害了商家和音乐节举办方自身的声誉。
面对音乐节里的矿泉水“劫”,各方都应负起责任共同打击。政府部门要做好市场监管工作,对违规商家进行严格处罚,音乐节主办方要对承包商户进行筛选,不要因小失大毁了自身口碑。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也很重要,遇到此种情况应及时向主办方反映投诉,要求商户开具相应票据,保存消费记录并记录商户相关经营行为,方便后期维权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