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新乡人才集团
新乡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集团”)是新乡市人民政府通过整合现有国有资源、资产组建成立的市管重点骨干企业,由新乡市财政局代表新乡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注册资本300亿元。目前,国资集团下设城市发展、金融控股、乡村振兴、文旅消费、交通水利、科技双创、医药化工等多个业务板块,资产总额达1150亿元,净资产近580亿元。
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国资集团拟面向社会市场化选聘总部部门负责人2名、下属企业高管1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工作地
(一)总部部门负责人(2名)
国资集团经营管理部部门负责人1名,工作地点:新乡市区、平原示范区
国资集团风控审计部部门负责人1名,工作地点:新乡市区、平原示范区
(二)下属企业高管(14名)
新乡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工作地点:新乡市
南太行旅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名(财务、经营),工作地点:辉县市
新乡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工作地点:新乡市
新乡国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工作地点:新乡市
新乡国津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安全),工作地点:延津县
新乡中健医院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营销),工作地点:新乡市
新乡国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1名(安全),工作地点:辉县市
新乡平原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工作地点:新乡市
新乡中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投资),工作地点:平原示范区、郑州市
新乡中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风控),工作地点:平原示范区、郑州市
新乡沿黄生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工作地点:新乡市区、平原示范区(或驻县区)
新乡沿黄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工作地点:新乡市区、平原示范区(或驻县区)
新乡灌排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安全生产),工作地点:辉县市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记录。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4.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背景、从业经历、职称或职业资格等条件,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
(二)任职条件
1.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战略眼光、领导能力、判断与决策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与执行能力、学习和创新能力,以及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3.具有与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在同类岗位上取得优良的工作业绩,能够全面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良好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含)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45周岁。5.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国有企业或大型民营企业等同职级岗位1年以上任职经历,或上述类型企业下一职级3年以上任职经历。6.经济管理类、企业管理类、金融类、财务类、工程类、理工类等与任职职位相关专业;风控审计部负责人、基金公司风控副总需具有审计师或会计师以上职称,或持有法律职业资格A证;基金公司各岗位需持有基金从业资格证书及符合中基协高管岗位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3.近5年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4.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人员。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入情形。
(四)其他事项
1.凡涉及时间计算的,统一截至2023年2月28日。如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2.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不包括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兼职等经历。3.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具有国有企业同行业工作背景优先,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特别优秀的,年龄、学历、专业背景、从业年限等条件适当放宽。
三、岗位职责和招聘程序
招聘岗位和主要职责以及招聘程序请关注“新乡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市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查阅,并按有关要求报名。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遵循以德为先、人岗匹配、宁缺毋滥、公开公正等原则择优录选聘,诚邀有志之士加入。
(二)应聘者应认真填写信息、提交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如发现提交材料与事实不符,国资集团有权取消其进入到招聘的下一环节和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资料,不举办任何培训活动,应聘人员考试往返路费及其他费用自理。
(四)录用后的人员工作地原则上按照公告上的工作地点执行,如果变动将提前告知。
(五)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新乡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报名邮箱:xxgzjtrl@126.com
咨询电话:0373-2083535
监督电话:0373-2083008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