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日期:02-01
□张梅
外资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利用外资已成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推动因素。河南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推进高水平开放合作,强调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
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可以有效缓解国内资金及市场供给的短缺,有利于加快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促进市场化改革,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就业压力。2022年前10个月,河南省对外直接投资12.5亿美元,同比增长25.3%,实际利用外资15.4亿美元,同比增长174.7%。所引进项目契合河南产业发展需求,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物流类项目占比较大,为我省产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河南尽管在吸引和利用外资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但与经济发达省份相比还存在差距。2022年,江苏省实际利用外资达304亿美元,规模持续保持中国首位。过去五年,江苏省累计吸引外资1270亿美元,世界500强企业有392家在江苏投资。由此可见,河南利用外资的空间巨大,一定要把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作为今年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
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和进程中,善于吸引和利用外资,有利于推动我国资源合理配置,跟上全球科技进步步伐,实现经济向更高形态发展。当前,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数量在全国企业总数里仅占3%左右,但创造了全国五分之二的对外贸易、六分之一强的税收收入和将近十分之一的城镇就业。因此,善于引进和利用外资,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扩大市场准入范围。进一步压缩负面清单项目,放宽市场准入,探索出台河南省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河南省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等导向型文件。同时,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落实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外商投资管理制度,更有效地促进外商在豫投资成果转化。在负面清单具体项目上,结合河南作为农业大省、制造业大省的特色,结合河南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全方位放开农业、制造业投资,有序放开医疗、电信等服务业领域,探索放开金融领域的可行性,建设“限制极少数、放开大多数”的河南市场准入机制。
完善相关配套激励措施。对于即将来豫投资的外商企业,在原有的国民待遇基础上给予资金补助、税收优惠、土地优惠、融资优惠等便利化政策措施,尤其是对于关键核心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探索实行一次性补助、阶段性免征等激励措施。对于已经在豫的外商投资企业,建立增资、新设企业奖励制度,鼓励其合理使用境内利润继续增资或新设企业,通过阶梯式奖励,切实将外商投资企业利润转化为在豫投资新效能。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建设,为外商企业提供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服务。探索建设外商知识产权商业保险制度,通过市场化方式降低外商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损失,并实行保费减免、延保期限、快速理赔等便捷化商业保险服务措施,切实保护外商企业知识产权合法权益。
显著提升服务能力。设立国际投资“单一窗口”,实行极简审批投资制度,探索落实“标准制+承诺制”。持续推进招商引资,做好项目策划和签约工作,围绕重点项目、新注册外资企业、拟进资外资企业,全程跟踪服务,促进早落地、多到资,保障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不断稳定外商来豫发展的商业预期和投资信心,持续完善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市场主体利益关系,因地制宜制定精准政策。
充分利用平台载体。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在招商引资中的优势,积极利用“空中丝绸之路”国际合作论坛、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大会、中国(郑州)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数字经济峰会等重大国际交流和招商活动,进一步扩大河南的国际影响力,加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作者单位:郑州轻工业大学经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