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有效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
日期:04-26
本报讯(记者 袁帅)加强无线电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有效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近日,我省印发《河南省无线电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办法(草案送审稿)》明确,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需要使用无线电频率的,应当依法向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申请临时使用无线电频率,需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进行审查,临时使用无线电频率的许可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使用无线电频率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扩大频率使用许可规定的使用范围或者改变用途。
《办法(草案送审稿)》提出,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应当向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许可并取得无线电台执照;无线电台(站)终止使用的,应当及时向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注销手续,交回无线电台执照,拆除无线电台(站)及天线等附属设备并报告拆除情况。 (下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