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冯 倩
离开黄河边久了,故乡的模样在记忆里慢慢褪色。可肠胃还记得,像是埋着个小小的指南针,冷不丁地,就会指向某个方向——比如那碗油茶。
那家铺子开在县城最热闹的地段。十字街口,人来人往,是那时顶繁华的去处。那铺子挤在各种店铺中间,门脸窄窄的,屋檐低低地压着。冬天推开门,白茫茫的雾气便扑面而来,把人一下子裹进温软的梦里,外头的车马人声都远了、淡了。
掌柜的话少,只专心侍弄他那把紫铜长嘴壶。壶身擦得锃亮,映着炉火的光。水烧得滚沸,他手腕一抬,壶嘴高高扬起,热水冲进盛着炒面、芝麻、花生碎的粗瓷碗里,“滋啦”一声响,像是什么东西被惊醒了。麦子与坚果被烫透的香气轰地炸开,霸道地占满整间屋子。
我最爱捞沉在碗底的面筋。那面筋泡得软软的,吸饱了咸香的汤汁,咬下去韧韧的,有股子扎实的劲儿。三毛钱一碗,这在当时不算便宜,父亲偶尔才会带我去。坐在磨得发亮的条凳上,双手捧住粗瓷碗,看热气一缕一缕往上升腾,在眼前织成一片朦胧的纱。窗玻璃上结着好看的霜花,外头的天是青灰色的,街上的人缩着脖子匆匆走过。可碗里的世界是暖的、黄的、稠稠的,像把一整个冬天的阳光都收在里面了。
一口下去,先是烫,接着是温,最后是妥帖的暖意,从喉咙一路滑到胃里,再慢慢地,向冻僵的手指脚尖蔓延开去。身子就这样一点一点地松下来,软下来。铺子里坐满了人,呵气声、啜饮声、碗勺轻碰的声音,混在香气里,嗡嗡的,让人昏昏欲睡。
现在想来,油茶的好大约就在这“糊”字上。什么都温温和和地混在一处,分不清哪是芝麻哪是花生,哪是昨日哪是今朝。可那份厚实的、笃定的香,是真真切切的。倒是像极了我对故乡的记忆——许多人事的轮廓都淡了、模糊了,十字街的繁华早已换了模样,可那股子温厚的暖意,却还停在舌尖上,顽固地不肯散去。
家里的味道,是另一种记认。母亲系着围裙在灶台前忙碌的背影,是我童年最安心的图景。她做的肉夹馍,是别处寻不到的滋味。馍要烙得两面焦黄,在铁锅里滋滋地唱着歌,麦香混着焦香,霸道地往人鼻子里钻。肉是清早去集市挑的带皮五花,在砂锅里用文火咕嘟着,香气一丝一丝地渗出来,浸透了厨房的每个角落。剁肉时,她总要细细切一点青椒碎,绿莹莹的,像早春刚冒头的草芽,一下子就把醇厚的肉香点亮了。
我常常趴在厨房的门框上看。西晒的太阳斜斜地照进来,把母亲的影子在水泥地上拉得老长老长。锅里冒出的白气氤氲着,把她花白的鬓发打湿了,软软地贴在脸颊上。她转过身,在洗得发白的围裙上擦擦手,递过来一个夹得满满的馍:“趁热吃。”
咬下去,先是脆壳破裂的轻响,接着是馍芯的柔韧,然后是酥烂入味的肉,和着青椒那点儿清爽的微辣。各种滋味在嘴里层层叠叠地化开,最后都融成了“家”的滋味——那里面有灶火的温度,有黄昏的光影,有母亲手上总也洗不掉的、淡淡的葱姜气息。后来走南闯北,吃过许多地方的肉夹馍,有的肉更精瘦,有的馍更酥脆,可总觉得,都没有那个漫长午后接过手里的那个厚实、熨帖,能把一整颗心都安稳地放进去。
在开封上学时,校门口那家烩面铺子,成了我们青春的驿站。
店面旧旧的,木头桌椅被岁月磨得油亮,泛着温润的光。我们三五个同学,常挤在一张吱呀作响的桌子旁。师傅就在店堂里扯面,手臂一扬一收,面饼便成了宽宽的面片,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啪”地落进翻滚的浓白汤里。汤是羊骨熬了又熬的,上面静静漂着金黄的油花。海带丝切得细细的,鹌鹑蛋圆滚滚的,还有几片薄薄的羊肉,都乖乖沉在碗底,等着被发现。
我们吃得额头冒汗,眼镜片上糊了白茫茫的雾。那时说了些什么呢?关于未来,关于远方,关于一些稚嫩却炽热的理想。大多记不清了。只记得那汤滚滚的热气熏着脸,记得面咬在嘴里扯不断的筋道,记得那个年纪特有的、没来由的欢喜与轻愁。窗外的梧桐,叶子绿了又黄,我们就在这一碗又一碗面的热气里,送走一个又一个黄昏。
如今才懂得,好汤都是熬出来的。羊骨头在深夜里独自咕嘟,鲜味才肯一丝丝地交出自己。日子,大概也是这么熬的。那些年轻的、躁动的心事,在时间的文火里慢慢沉静,慢慢醇厚,最后都成了生命碗底最扎实的滋味。
离开那片土地竟已这么久了。十字街早不是记忆里的模样,油茶铺子无处可寻,掌勺的人或许已拄上了拐杖。母亲的手艺我也终究没能真正学会。可有些东西,它似乎并不需要被带走。它悄悄地长在味觉的根上,平日静默着,等你在某个异乡起风的黄昏,或是辗转难眠的深夜,忽然渴望一口热乎的、踏实的慰藉时,它便幽幽地醒了,带着故乡晨雾的湿度和炊烟的弧度。
这些年,走过不少路,尝过不少新鲜奇巧的滋味。可肠胃最念想的,到底还是那些最寻常的——早晨一碗糊糊的油茶,黄昏一个烫手的肉夹馍,冬天一大碗滚滚的烩面。它们不名贵、不稀奇,却是从那片黄土里长出来,从祖辈的掌心传下来,从平凡的日子里一天天熬出来的。吃进肚里,就觉得踏实,觉得脚下有根,心里不慌。
前些天夜里,不知怎的,忽然想喝油茶了。自己照着记忆试了又试,面糊不是稠了就是稀了,那股子朴拙的焦香,怎么也复刻不出。炉火明灭间,忽然明白——有些滋味,本就是带不走的。它和那片土地的血肉长在一起,和那些早晨清冷的吆喝、黄昏鼎沸的人声长在一起。我能带走的,不过是记忆里那一点温乎的气儿,在往后许多个异乡的夜里,小心地捧出来,暖一暖肠胃,也暖一暖那颗偶尔会思念、会迷路的心。
寻常的滋味才最是长久。它不急着惊艳你,只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陪着你的三餐,陪着你的晨昏,像故乡那条沉默的大河,静静地流过你的童年,流过你的青春,最后深深地流进你的血脉里。走得再远,一回头,仿佛它还在那儿,在记忆的十字街头,温温地冒着白气,等着你说一句:“老板,一碗油茶,多放面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