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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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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南阳日报

南阳市宛城区关于惠先举非法 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登记公告

日期: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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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2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一、登记对象:宛城区人民法院(2021)豫1302刑初826号刑事判决书所认定的从未参与登记信息兑付的197名集资参与人。

二、登记核准时间: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8月5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三、登记核准地点:宛城区汉冶路华鑫苑小区南门申伯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四、兑付原则:按比例兑付、分批兑付。

五、兑付程序:

1.惠先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从未登记信息参与兑付的集资人员,本人持身份证、河南农商银行(原河南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现场核对登记(身份证、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空白处注明本人手机号)。

2.未兑付人员请于10个工作日内,到宛城区汉冶路华鑫苑小区南门进行登记。工作专班委托河南农商银行按比例转账兑付。因集资参与人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错误、账户被冻结、未激活睡眠账户等)导致兑付资金无法按时转账或转账失败的,工作专班不承担延迟兑付责任。

3.已在案件专班登记过银行卡且信息无变化的,无需重复登记,但需到河南农商银行查询账户是否属于睡眠账户。

4.集资参与人死亡的,由其继承权利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继承人共同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到场办理。有多个继承人的,共同书面委托其中一个继承人办理,分配问题自行解决。因提交虚假材料或隐瞒其他继承人导致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由提交材料的继承人自行承担。

六、如有其他问题,请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18937757210。

宛城区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南阳云朝寺实业有限公司案件工作专班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