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云朝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登记公告
日期:07-23
一、登记对象:宛城区人民法院(2021)豫1302刑初826号刑事判决书所认定的从未参与登记信息兑付的197名集资参与人。
二、登记核准时间: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8月5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三、登记核准地点:宛城区汉冶路华鑫苑小区南门申伯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四、兑付原则:按比例兑付、分批兑付。
五、兑付程序:
1.云朝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从未登记信息参与兑付的集资人员,本人持身份证、河南农商银行(原河南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现场核对登记(身份证和银行卡或存折复印在一起,空白处写明本人手机号)。
2.未兑付人员请在10个工作日内,到宛城区汉冶路华鑫苑小区南门申伯社区进行登记。工作专班委托河南农商银行按比例转账兑付。因集资参与人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错误、账户被冻结、未激活睡眠账户等)导致兑付资金无法按时转账或转账失败的,工作专班不承担延迟兑付责任。
3.已在云朝寺专班登记过银行卡且信息无变化的,不用来重复登记,但需到河南农商银行查询自己账户是否属于睡眠账户。
4.集资参与人死亡的,由其继承权利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继承人共同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到场办理。有多个继承人的,共同书面委托其中一个继承人办理,分配问题自行解决。因提交虚假材料或隐瞒其他继承人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由提交材料的继承人自行承担。
六、未参与兑付人员名单的197人在登记地点另行公布。
七、如有其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宛城区汉冶路华鑫苑小区南门申伯社区电话:18937757210。②5
宛城区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云朝寺案件工作专班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