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马艳平)近日,镇平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本案中,原告因腰部酸痛到甲医院治疗,病情加重后转至乙医院,被诊断为双下肢足部坏死伴感染并接受手术治疗。原告认为甲医院误诊误治造成损害后果,诉至法院要求甲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并申请对甲医院的诊疗过程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论显示,甲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对原告损害后果的过错参与度为主要原因力。后原告申请追加乙医院为第三人,甲医院亦申请对甲、乙两家医院的诊疗过程共同进行司法鉴定。二次鉴定结果显示,甲医院诊疗过程存在过错,该过错在原告损害后果中的原因力大小为同等原因,乙医院的诊疗行为未见明显过错。
承办法官精准把握鉴定结论出具后带来的调解契机,反复与医患双方沟通协商,引导双方对赔偿事宜形成合理预期。最终经法官多轮耐心调解,双方就赔偿数额和履行方式达成一致意见,顺利签署调解协议。②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