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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南阳日报

营建清朗网络空间

日期: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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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5版: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通讯员 郭 贝 聂传青

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特别是自媒体从业者,切不可因追求流量、疏忽大意而触碰法律红线。近日,内乡县人民法院师岗法庭审结的一起网络主播名誉权侵权纠纷,为广大网络信息发布者敲响了法律警钟。

原告李某是某直播平台的主播,偶然间发现一篇“男子打赏数十万元被已婚女主播诈骗,女主播已被逮捕”的文章,其标题简介图和正文首图均使用了李某的直播画面截图,而文章中描述的诈骗女主播与李某毫无关联。随着文章的传播,有好奇网友找到李某的直播间,询问文章真实性,影响了李某的名誉和直播工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李某将文章发布者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其公开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

在案件调解过程中,法官向被告王某详细释明了其行为的法律性质和后果,指出其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使用他人肖像、发布易引发误解的关联信息,已违犯相关法律。王某表示,其发布文章时仅为博取流量,未意识到使用他人肖像和不实关联会对他人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表达了愿意承担责任的意愿。

经调解,双方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王某在其发布侵权文章的原账号上,发布向李某赔礼道歉的澄清视频,并将该视频置顶7天;同时,王某一次性赔偿李某经济损失5000元。目前,王某已履行全部调解义务。

法官普法

名誉权作为人格权的一种,是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基本权利。网络发言不应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每个人需遵循公序良俗、遵守法律法规,在互联网上做到谨言慎行、文明用语。同时,法官提醒公民若发现自身名誉权被侵害,应及时固定证据,通过协商、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②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