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夏婉燚)近日,在西峡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原告高某接过6.1万元现金赔偿款后,握住承办法官的手连连表达谢意。
2024年8月,高某受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雇用,协助叉车搬运配电盘时,因叉臂上的配电盘重心失衡滑落,高某被砸伤,住院治疗产生医疗费2万余元。后续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高某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及叉车司机陈某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经梳理案情后发现,原被告双方对事实认定无异议,但在责任划分和赔偿金额上分歧较大。考虑到判决可能拉长维权周期、加剧矛盾,法官秉持“实质性化解纠纷”理念,决定以调解为核心推进纠纷化解,减轻当事人诉累。
开庭当日,面对情绪激动的双方,法官先耐心安抚情绪,再结合《民法典》中“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相关规定逐条释法明理。
在法官专业细致的调解下,双方最终放下分歧达成一致意见,两名被告当场以现金方式履行6.1万元赔偿义务,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此次调解既维护了原告合法权益,也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温度与效率。②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