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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4日,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全市机关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及《关于市直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起草情况汇报。市委主要领导在会上明确要求,市直机关要带头在深化理论武装、夯实基层基础、正风肃纪反腐、服务中心大局等方面持续下功夫,确保习近平总书记有号令、省委有部署、市委有要求,市直机关率先见行动,争当全市各项工作的“排头兵”。强调党组(党委)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市委直属机关工委要以贯彻落实出台的《意见》为契机,强化对市直机关党建的统一领导与指导督查;纪委监委、组织、宣传等部门要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共同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机关党建重点工作和重要制度落地落实。
当前,南阳正处在“决胜‘十四五’、建强副中心”的紧要关键阶段,市直单位党组(党委)必须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的核心要义,精准落实市委关于机关党建的部署要求,自觉接受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的指导督促。既要坚决扛起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当好抓党建的“主角”,将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又要主动对接工委工作部署,借助工委的统筹协调、专业指导破解党建难点,推动党建责任层层压实、工作环环相扣,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南阳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优势,为“建强副中心、打造增长极、奔向新辉煌”筑牢坚实党建根基。
通讯员 李 明
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作为机关党建的责任主体,以学习贯彻《意见》为重要契机,进一步深化对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认识,牢固树立“抓机关党建是本职、不抓机关党建是失职、抓不好机关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切实将“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贯穿工作各环节,全面提升机关党的建设质量,为南阳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党建根基。
扛牢政治责任
把准高质量发展方向
市委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始终将机关党建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统一部署推进。市委常委会多次专题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市领导多次就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责任作出批示,为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支撑。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以“责任扛牢”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把市委对机关党建决策部署纳入本单位核心任务,以“明责不缺位、担责不推诿”的态度落实市委统筹要求,确保机关党建与市委部署同频、与南阳发展同向。
始终将“两个维护”贯穿机关党建全过程、各环节。把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精准细化为本单位、本系统的“任务清单”与实操举措。严格对照市委《意见》精神,加快构建“明责清晰、履责到位、督责有力、考责精准”的责任闭环体系,确保机关党建工作不偏航、不走样。
主动将机关党建嵌入南阳发展大局谋划推进。紧扣市委战略目标,聚焦“两高四着力”、深入推进“五聚五提 机关先行”“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等实践活动,积极拓展“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的融合路径。严格落实机关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机制,切实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和治理效能,实现“以高质量机关党建促进高质量发展”良性互动,为南阳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把落实机关党建责任作为年度考核、任期考核和相关考核的重要指标。通过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带头接受市委评议和考核,发挥“以上率下、以机关带系统”的示范作用,以述职倒逼履职、以评议推动提升、以整改保障落实,持续推动机关党建各项责任和要求落地落细。
健全协同机制
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是市委领导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的“专责部门”,承担着统一领导、规划指导、督查考核、经验推广等重要职能。党组(党委)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定,履行“接受工委指导督促”职责,必须以“责任协同”为导向,将“主动对接、积极配合”贯穿机关党建过程,借助工委专业支持破解党建难点,形成“工委指导有力度、党组落实有抓手”的协同格局,避免工作“单打独斗”“推进乏力”。
建立与工委定期沟通与会商机制。建立“事前沟通、事中协同、事后报备”的常态化对接模式;机关党建年度计划、党务干部的培训规划等文件起草阶段,邀请工委相关科室参与指导;党组(党委)书记项目、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清廉机关建设等重点任务启动前,向工委提交初步方案,避免“重复建设”或“脱离实际”;工作推进中定期向工委报送进展,确保与工委工作部署同频共振。
主动接受工委对党建责任落实情况的指导督促。对工委督查反馈的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销号式整改”,整改情况定期向工委报备;积极配合工委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整改中的难点堵点,主动向工委请示,寻求专业指导支持。积极参与工委组织的党建工作推进会、经验交流会,主动分享特色做法,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经验,拓宽工作思路。
在工委指导下落实“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双向交流”。注重选拔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充实党务岗位,明确党务干部交流锻炼、评优评先等保障措施,激发队伍活力。积极组织党务干部参加工委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定期邀请工委业务骨干上门指导,解答工作疑惑,切实提升党务干部专业能力。
夯实基层基础
激发组织生机活力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机关党支部是机关党建的具体执行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党组(党委)必须强化“具体领导和管理”的主导定位,将“责任传导”作为激活基层效能的关键,以强领导和重支持双措并举,构建责任链条,筑牢机关党建“神经末梢”,为主体责任落地提供坚实支撑,杜绝“上热下冷”“责任断链”问题。
强化对机关党委的领导。充分发挥机关党委职能作用,建立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建协同联动机制,推动从严管理监督向所属企事业单位延伸;干部考察考核、选拔任用和奖惩时,以适当方式听取机关党委意见;督促机关党委书记每季度召开机关党委会议;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机关党建工作汇报;保障党建工作经费,将机关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对涉及机关党建的重大活动和专项任务安排专项经费;安排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党组(党委)重要会议以及民主生活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
支持机关纪委履职。严格落实机关纪委设置和人员配备要求,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机关纪检工作汇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健全“硬权力”与“软权力”并重的监督制约机制,支持机关纪委严格执纪办案;推动机关纪委与组织人事、审计部门及派驻纪检监察组协同配合,完善监督贯通机制;安排机关纪委书记列席党组(党委)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议题会议,注重发挥机关纪委委员监督作用。
抓实对党支部的指导。每年至少集中研究一次党支部工作;班子成员全员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党组(党委)书记每年至少到联系点进行一次调研指导,其他班子成员经常性开展指导;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党支部书记轮训和述职评议考核,推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②4
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
市委直属机关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