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刘柯君 赵钦)新野县法院刑事审判庭日前将真实案件审理搬进校园,为师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被告人谷某曾有多次盗窃前科,2025年5月至7月,被告人谷某窜至新野县城及周边区域盗窃他人电动车10余次,出售给附近流动废品收购点,非法获利2195元。案发后,部分被盗车辆已被公安机关追回并发还被害人。
在审判员的主持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有序进行。法官当庭宣判:被告人谷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对被害人进行退赔。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化身法治讲师,结合案件深入剖析法律要点。②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