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朱小旭 唐志浩)近日,在邓州市人民法院张村法庭,通过法官与调解员密切配合,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被告邓州市某餐具配送中心欠原告张某5.1万元。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联合驻庭调解员老马开展调解工作。法官先单独与原告沟通,耐心倾听其不满,引导其理性看待还款周期;另一边,法官与老马一起和被告沟通,既指出“欠款不还的法律后果”,也体谅其经营困境,建议其制订可行的还款计划。
经过法官连续3次沟通、老马居中撮合,双方终于松口,达成一致协议:原告同意放宽还款期限,被告承诺分期归还借款并承担利息及原告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②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