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马鑫琳 李婕)“感谢您为我们解开心结,化解了我当下的困境!”这充满温情的一幕,发生在卧龙区综治中心诉讼服务团队成功调解的一起抚养权纠纷案现场。
2022年,刘某与翟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子由母亲翟某抚养。然而离婚后,孩子实际一直随父亲刘某及爷爷奶奶生活,翟某仅偶尔探望,既未按协议履行抚养义务,也未支付抚养费。刘某独自承担家庭生活支出,经济压力巨大,多次要求翟某履行抚养义务未果后,无奈诉至法院。
卧龙区综治中心诉讼服务团队受理案件后,立即指派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诉讼服务团队向刘某和翟某详细阐释了抚养权归属的法律原则,特别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核心标准,引导双方认识到抚养权不仅是一项权利,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在调解员不懈努力和充满温情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的情绪逐渐缓和。最终,双方从孩子的切身利益出发,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婚生子由刘某抚养,翟某不再支付抚养费用。②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