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寻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公告
日期:07-24
南阳市宛城区前锋高新技术种植养殖有限公司:
为实施城市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拟依法收回位于长江北路东侧、永吉大街南侧的19207.4平方米(28.81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宛市土国用(98)字第04417号。
因目前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为保障你单位的合法权益,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相关事宜。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营业执照、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证件及该土地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南阳市迎宾大道6号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19办公室办理土地收回相关事宜,明确你单位的权利主张及联系方式。
若你单位在上述期限内未与我局联系,我局将对实际占用并持证的权利人直接给予征收补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你单位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7月21日